怀念台湾“猫王”-高凌风

2014年02月18日来源:站内发布标签:浏览(2664)我要评论(0)

    说起高凌风这个名字,对于有年纪的人来说并不是很陌生,但是对于内地新生代的歌迷来讲,既要倒时差,还要倒地域差。因为作为一个在八十年代红遍台湾的红歌星,那个时代至今已经有些遥远,而高凌风本人也没赶上两岸三地一体化的好时候。等到台湾流行音乐大举进入国内的时候,他的音乐事业已经开始走了下坡路,而他的许多经典歌曲虽然在大陆广为流传,甚至在八十年代后期火的不得了,也是因为翻唱的原故,和他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年轻时代的高凌风

高凌风-帅气 阳光的年轻时代

 
    1987年,来自台湾的歌手费翔踏上央视春晚的舞台,凭借着《故乡的云》和《冬天里的一把火》彻底火了。与此同时,他在太平洋影音公司灌录的磁带《跨越四海的歌声》,也因为春晚的原因,很快卖出了200万盒,专辑中的许多作品更是广为传唱,其中就包括专辑第一首的曲目《恼人的秋风》。而若干年后,费翔靠翻唱发家的老底被人发现后,他的那些翻唱作品的原创者,才开始慢慢为大陆歌迷所知。这其中,《恼人的秋风》和《冬天里的一把火》,就是来自于高凌风这个原唱者。
 
    而就在费翔的《冬天里的一把火》流行的同时,当年在国内许多音像店的柜台,也常常可以听到由徐小凤演唱的《卖汤圆》和《泡菜的故事》,后者“嘿嘿老板,来碗泡菜”的问答式歌词,也被当年的歌迷,视为非常新颖的表达形式。当然,直到后来有了互联网时代,国内的歌迷才知道《卖汤圆》其实是方静音首唱的,而《泡菜的故事》同样也是高凌风首唱的作品,这首歌甚至还因为被中国台湾地区行政院新闻局以扰乱社会大众名由,认定为靡靡之音而遭到了成为禁歌的“待遇”。
 
    该怎么定义高凌风?可以说,高凌风对于台湾流行乐坛来讲,就是一个“猫王”般的偶像。他的成名曲之一《燃烧吧!火鸟》,不仅本身就是一首摇滚作品,在当时拥有完全不同岛国情歌的日本和台湾本土乡味,而且还有着西洋的时髦味道。对于高凌风来讲,“火鸟”这种浴火中生存的模式,也是对他本人的个性及生活方式最好的形容。这就难怪琼瑶当年会用“火鸟”来帮高凌风的乐队取名,还在两年多后,邀请他担任电影《燃烧吧!火鸟》的演出,及主题曲的演唱。
 
    当然,高凌风放浪形骸的生活方式,最终倒并不是真正表现在对摇滚文化的贡献上,也没有凭借个人的音乐,真正改变台湾摇滚乐的未来,不过倒是开启了台湾舞曲音乐和夜店音乐的序幕。改编瑞典名团ABBA作品《Gimme!Gimme!Gimme!》的《恼人的秋风》,就可以算是台湾最早一批的国际化舞曲作品。
 
    除此之外,同时期的《夏天的浪花》,同样也是高凌风的迪斯科舞曲代表作品。当然,对于现在的许多歌迷来讲,这首歌曲更为熟悉的版本,同样还是张惠妹2007年专辑《Star》里的翻唱版本。虽然现在在华语乐坛提起迪斯科,很少有人会把高凌风联系到一起。但实际上,比起内地迪斯科皇后张蔷来讲,高凌风在迪斯科曲风的引进上,更有先驱意义,而张蔷的许多作品,甚至直接就是翻唱高凌风的作品,其中就包括后来被费翔唱红的《冬天里的一把火》。
 
    高凌风绝对不是天赋异禀的唱将歌手,甚至从传统的角度来讲,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歌手。而或许因为其母是越南人的原故,高凌风本人的国语发音也并不标准。不过,也正是这样的先天条件,反而让他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台湾流行乐坛,干脆不走寻常路,将自己洒脱不羁的个人气质,很好地表现在音乐作品的演绎中,甚至于鼻音浓郁的唱腔,还引领了当代的风尚,改变了传统台湾歌手的那种演唱方式标准。夸张、怪异,奇装、异服,还戴着耳环、蓄着长发,在那个时代,高凌风就是LadyGaga一样的存在。尤其是那副常常和他一起出现在舞台的“青蛙墨镜”,还让他得到了“青蛙王子”这个绰号,而在三十多年前的台湾流行乐坛,“白马王子”刘文正和“青蛙王子”高凌风,也是最红的两位男性偶像歌手,而且是台湾流行音乐从刘家昌时代进入更为国际化时代的代表人物。虽然他们的人文意义远逊于同时期的台湾现代民歌运动,但在商业层面上,却是当时台湾流行音乐工业国际化的一种标志。
作为一个在音乐圈和娱乐圈都堪称大哥级的艺人,同时也是一位具有江湖气息的娱乐圈中人,和后来的小燕姐、吴宗宪一样,高凌风同样在唱红《恼人的秋风》等曲目之外,有着伯乐的美名,虽然因为负面新闻太多,他的这种成就往往被掩盖,但却不应该真得就被我们遗忘。
 
    作为一个成功的歌手,高凌风很快也唱而优则老板,在1981年离开“歌林唱片”之后,成为了“综一唱片”的大股东。虽然,“综一”对于现在的歌迷来讲,同样已经是个陌生的名字,一个已经消失很久的名字,但在当年,这家唱片公司不仅拥有黄仲昆、阳帆、沈雁这样的卖座歌手,同样还培养了杨林和齐秦这样的巨星。其中,齐秦最为经典的《大约在冬季》、《外面的世界》、《冬雨》、《九个太阳》、《花祭》和《狼》等早期经典作品,以及他的“狼”形象塑造,就都是出现在“综一唱片”时期。而其他像蓝立平、熊海灵和黄卓颖等歌手,也是当时的潜力新人。后来以一曲《一天一点爱恋》闻名华语音乐圈的音乐人周治平,其事业最初就是在“综一唱片”担任制作人,而他首张完成的制作专辑,就是和黄大军一起合作的齐秦专辑《出没》。而如今依然活跃的音乐人陈升,他的第一份唱片公司工作,也正是“综一唱片”担任制作助理,虽然对于升叔来讲,这是一段很不愉快的经历。这当然是题外话,但从一个角度来讲,却也证明了高凌风对于歌手和音乐的眼光。而齐秦当年以长发、皮衣的摇滚歌手形象走上歌坛,很难说不是因为高凌风的“纵容”,正是因为老板的前卫,才让新人齐秦可以在这方面“肆无忌惮”、“大胆妄为”,从而将真正西方摇滚乐那种叛逆的精神,渗透到台湾的主流乐坛。从这个角度来讲,该怎么定义高凌风?可以说,高凌风对于台湾流行乐坛来讲,就是一个“猫王”般的偶像
    呜呼哀哉 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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